商務部關于促進中小流通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指導意見
日期:2012-08-07 發布人:admin 瀏覽量:225 [db:來源]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中小流通企業是流通業的主體,約占全國流通企業總數的99%以上,實現的銷售額約占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90%以上,并提供了大量就業機會。近年來,隨著國有經濟布局調整步伐加快,中小流通企業在促進國民經濟穩定增長、拉動民間投資、方便群眾生活、緩解就業壓力、促進市場繁榮、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長期以來,中小流通企業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引導,在發展中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制約了其健康發展。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國務院召開的全國流通工作會議精神,樹立科學發展觀,促進大、中、小型流通企業的協調發展,充分發揮中小流通企業在增加就業、解決“三農”問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協調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積極推進中小流通企業改革,推動中小流通企業運用信息技術和現代營銷技術,大力發展現代流通方式,不斷提高經營管理和現代化水平,加大扶持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實解決制約中小流通企業發展的主要問題,改善經營環境,促進中小流通企業健康發展。
發展目標:到2010年,中型流通企業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小型流通企業健全經營管理制度,經營行為更加規范,經營管理水平顯著提高,抵抗風險的能力明顯增強,流通基礎設施和應用現代信息技術水平顯著改善。中小流通企業的數量進一步增加。中小流通企業銷售收入年均增長速度爭取達到9%,適當快于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培育一批中小企業的知名品牌。按照各相關行業標準,實現規范經營。吸納就業人員的能力進一步增強,新增就業人數位居各行業前列。
二、深化改革,增強中小流通企業活力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深化中小國有流通企業改革,進一步增強企業活力。推進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引導企業采取聯合、收購、兼并、租賃、承包經營、出售等多種形式進行產權制度和經營機制改革,加快國有中小流通企業改制。在中型流通企業中大力推行股份制改革,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外資等非公有資本參與國有中小流通企業改革,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參股的混合所有制中小流通企業。
推動中型流通企業深化企業制度改革,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轉換經營機制,完善企業經營、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等制度,調動企業職工的積極性。引導中小流通企業重視基礎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依法建立商品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安全管理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完善企業內部管理規范和標準。
鼓勵優勢企業兼并、重組、托管困難企業,對長期虧損、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的企業依法實施破產。要加強對中小流通企業改革的引導與規范。在企業改制過程中規范操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防止逃廢、懸空銀行債務。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維護職工正當權益,保持社會穩定。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當地有關部門出臺鼓勵創業、支持中小流通企業經營創新、技術創新和開拓市場的稅收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降低中小流通企業的改革、改制成本。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國有企業資產經營收益、商業用地變現、流通企業國有資本減持、轉讓以及財政撥付等方式籌措資金,建立國有中小流通企業改革的專項資金,用于無力支付改制費用企業的改制費用以及破產企業資產變現后不足支付職工社會保險、經濟補償等方面費用。要積極協調,爭取地方房產管理部門的支持,解決國有中小流通企業長期使用的商業用房產權歸屬問題。要認真落實國家關于企業吸納下崗職工就業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創辦中小企業的優惠政策。
三、大力發展現代流通方式,提高中小流通企業現代化水平
積極推進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代理制、多式聯運、電子商務等組織形式和服務方式的發展,中小流通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特點,著重發展特許加盟和中小企業間的自由連鎖,進一步提高中小企業的組織化程度。鼓勵用現代流通方式改造傳統流通業態,鼓勵中小流通企業發展聯合采購,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規模經營效益。
推動中小流通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大力發展特色化、專業化、品牌化經營,培育一批中小企業的知名品牌,弘揚和發展中華老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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