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山西省政府還貸高速公路貨車通行費減費優惠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晉交財發【2016】143號)文件通知,自2016年5月20日8時至2017年5月19日24時期間,通行山西省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的貨車實行大幅優惠減費政策。優惠政策具體包括:
1、所有貨車享受現行收費標準12%的優惠;
2、辦理并使用山西省ETC卡交費的貨車享受現行收費標準20%的優惠;
3、使用山西省ETC卡交費的貨車,在通行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的11條高速公路和5條環城高速公路時,可享受現行收費標準的50%優惠,詳情如下:
(1)大同市:天鎮至大同、大同至渾源、廣靈至渾源的3條高速公路;
(2)呂梁市:臨縣至離石、岢嵐至臨縣的2條高速公路;
(3)忻州市:神池至河曲的1條高速公路;
(4)晉中市:陽泉至左權的1條高速公路;
(5)臨汾市:霍州至永和東、霍州至永和西的2條高速公路;
(6)運城市:聞喜至合陽、河津至運城的2條高速公路;
(7)5條環城高速公路:大同環城、朔州環城、陽泉西環、臨汾聯絡線、運城南環城。
4、上述三項優惠政策分別享受,不疊加累計優惠;
5、針對持有超限運輸許可證的貨車,超重在100%以上的部分,道路補償費最高征收系數由16倍降至4倍。